处发通字〔2012〕42号
关于开展我校2012年度湖南省研究生
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
各学院:
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学位办下发的《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》(湘教发〔2011〕3号)的有关管理规定,每年9月的最后一周各高校需报送研究生科研项目的中期检查报告。为了做好此项工作,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,现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的对象
重点检查2011年立项的项目中期检查报告,同时允许已完成2011年立项项目研究的研究生提交结题验收报告。
二、检查的内容
1、中期检查报告检查内容:研究工作进展,指导教师指导情况,经费的使用情况,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,下一步研究计划等。
2、结题报告检查内容:提供研究工作总结及项目研究成果。
三、检查的方式及时间
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研究进展情况进行自查,并认真填写《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》或《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》(研究成果附后并与报告书一并装订成册,封面请用铜版纸,一式三份),于二○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前交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,学院汇总材料后于二○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前交研究生处全日制培养科。项目的中期检查报告或结题报告均需经研究生处审查合格后,方可继续核拨研究经费。如没有提供中期检查报告(结题报告)或中期检查(结题报告)不合格者,则暂停下拨经费,待中期检查(结题报告)合格完成后下拨。
附件:1.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
2.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
3.2011年湖南省科研创新项目一览表
二○一二年九月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