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才培养 +
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→学校档案馆出示成绩或学历证明并加盖档案馆公章→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核→审核通过并签字后到教务处办公室盖章。
上一条:补办学生证须知 下一条:办理在校学生学籍证明、成绩证明
【关闭】